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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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沈阳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刑事诉讼回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
《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但对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能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种观点认为,辩护人的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的人。当他们在法庭上发现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有第28条所列的回避情形,如果不及时提出回避要求,就不能真正达到维护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和作用。所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只规定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不属于上述两类人员,没有提出要求回避的权利。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赋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在被告人对法律不熟悉或者对审判情况了解不清楚的情况下,由辩护人提出回避申请,有利于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举例,如日 本、英国等国的刑事诉讼法都规定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提出审判官的回避申请。因此,辩护人在取得被告人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被告人的名义申请回避。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后一种主张比较恰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辩护人的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是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的人,他们的一个共同目的和作用都是为了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因此,首先应当肯定他们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但是,他们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也就是说,他们对是否要求回避不具有法律赋予的独立的决定权。因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只能是在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下,或者经过诉讼当事人事先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向司法机关提出要求本案的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请求。
实践中,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起诉、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起诉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一、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就是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 ,申请执行人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申报债权的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
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征询当事人是否移送破产审查的意见是怎么样的
执行案件承办人采取财产调查措施后,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及时询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询问情况应记入笔录,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三、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同意移送且无人申请破产的,执行实施机构就执行变价所得的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企业法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不予支持。
四、移送破产审查决定的送达及其异议处理是怎么样的
裁决合议庭作出移送决定后,执行实施团队应当于五日内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告知其可以在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受移送法院一并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移送破产审查主要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完善司法工作的创新,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被执行;在执转破的过程中所存在的情形中是很复杂的,但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就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